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初审服务业务指导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6 阅读:

事项名称: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初审

事项类别:初审

单位名称:邯郸市气象局

办理地点:邯郸市气象局

办理时间: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0-8132100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自20047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7项。

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二)条件具体内容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两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四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三)近三年内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四百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二十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十五万元,其中至少有两个工程额不低于五十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取得丙级资质一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

  第十一条  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一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三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第十三、第十四条

(二)条件具体内容

1、申请报告;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和《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6、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7、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8、申请乙级资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3)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4)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5)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流程图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