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8 阅读:

一、事项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办理地点: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三楼09号)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夏季2:30-17:30)

五、联系电话:0335-3651942

六、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七、申请条件:

 设计审核: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联审文件;

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八、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设计审核: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电气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3、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和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计联审文件;

3、 全套项目电气竣工图。

九、办理流程:报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中心办结。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设计审核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均是3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附件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附件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