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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河北省防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3 阅读:

 

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对“河北省防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防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ZFW-2017001
三、资金来源:地方资金-河北省防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维护
四、采购预算:25万元
五、询价内容:
采购人
情况
采购人名称(盖章):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253号
联系人:王凤杰   电话:0311-67108037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防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编号
HBXZFW-2017001
采购项目内容
作为原平台的子平台,完成监督检查模块、检测机构管理模块、防雷装置主体单位管理模块等模块的开发; 完成外部用户及内部管理用户的功能设计与开发。
采购用途
强化防雷市场业务监管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25
拟成交金额(万元)
≤25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及相关说明
预算金额符合询价采购要求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及安装期
2017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
一、功能实现:1.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模块: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录入、修改、条件检索和统计功能;2.执法监管对象管理模块:包含防雷装置主体单位管理、防雷检测机构管理两大子模块,能够实现单位信息录入、数据上传、修改、检索、统计基本功能,实现数据表的关联,用户登录权限和角色分配功能。3.监督检察模块包括::实现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工作任务下派和上报功能。
二、技术保障:1.提供24小时技术保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遇突发故障时,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
询价报名及地点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应是具有生产本设备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设备的授权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参加询价时需提供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报价函。